关于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证书到期换证的通知(2011年下半年考试换证)
中检协〔2015〕70号
关于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证书到期换证的通知(2011年下半年考试换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会“关于发布《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管理办法》、《检验鉴定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检协[2015]20号)相关要求,确保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考试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换证人员需在证书到期日前进行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办理相关换证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获得2011年下半年考试证书的人员(发证日期标注为2012年3月1日)。
二、 换证时间
2015年12月4日-2016年3月1日
三、 换证流程
1.换证人员请于2016年3月1日前登录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教育培训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根据需要选择相应课程学习,学时不少于10个。学习流程等相关事宜请参阅《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指南》(网址:http://jyjd.ciq.org.cn/tzgg/67107.html)。
2.完成相应学时学习后,登录分会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点击“水平考试”栏目,点击“换证登记”,提交个人信息,办理相关换证手续。
3. 2016年3月8日以后,换证人员可登陆分会网站公共查询栏(网址:http://isob.ciq.org.cn),自行打印新的电子证书。
四、联系方式
换证咨询:010-82021949,邮箱:isob@ciq.org.cn。
技术咨询:010-82020183,邮箱:82020183@163.com。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15年12月3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电子邮件:ccib@vip.163.com 联系电话: 010-82021949